2012/5/1 16:00
近日多地消費者舉報“家樂福等部分超市價簽標低價結賬收高價”,惡意坑害消費者。發(fā)改委昨日通報稱,經查實,家樂福在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確實存在多種價格欺詐行為。目前,發(fā)改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,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,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。
在通報中,發(fā)改委歷數了家樂福等涉嫌價格欺詐的“四大罪狀”,并提出全國所有超市、百貨等商品零售經營者,要吸取上述違法經營者的教訓,并立即組織開展一次自查,認真核對所售商品是否存在價簽標價和結算價格不一致、促銷標簽的原價不真實、明碼標價不規(guī)范等問題。
發(fā)改委要求,全國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繼續(xù)加強春節(jié)期間市場價格檢查,嚴肅查處價格欺詐、不按規(guī)定明碼標價等違法行為。對有屢查屢犯等情形的,要依法從重處理;對性質嚴重、影響惡劣的,除給予必要的經濟處罰外,要依照相關法律規(guī)定,責令停業(yè)整頓,提請有關部門吊銷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
發(fā)改委指出,家樂福等超市行為違反了《價格法》中經營者不得“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,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”以及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(guī)定》等規(guī)定,構成價格欺詐的違法行為。目前,發(fā)改委已責成相關地方價格主管部門依法予以嚴肅處理,沒收違法所得,并處違法所得5倍罰款;沒有違法所得的或無法計算違法所得的,最高處以50萬元的罰款。
兩“洋巨頭”昨發(fā)聲明
家樂福致歉 沃爾瑪查漏
昨日,家樂福和沃爾瑪對此事在第一時間都給出了回應。對于發(fā)改委檢查的事實,兩家都未進行解釋辯駁。
家樂福表示,對近期部分門店出現(xiàn)的價簽問題給消費者造成的不便與損失表示誠摯的歉意。該公司表示,將嚴格執(zhí)行“五倍退差”政策,即商品收銀價格如高于商品的標示價格,家樂福將給予顧客5倍差價的賠償。此外,將成立特別檢查小組進一步加強內部監(jiān)督檢查工作及檢查頻率,邀請各地物價部門的專業(yè)人員對公司相關負責人及員工進行培訓。
沃爾瑪表示,對價格問題公司高度重視,并一直堅持定期的內部自查,提升商品價格系統(tǒng)和標簽管理,積極開展培訓,以確保公司價格管理制度的有效實施和執(zhí)行。目前,繁忙的春節(jié)促銷涉及幾萬種商品,該公司的專項小組在此期間將進一步加強商品價格監(jiān)管,嚴查漏洞并將對相關問題嚴肅處理,也歡迎廣大消費者的監(jiān)督。
家樂福等“四大罪狀”
罪狀一:虛構原價
在長春市家樂福新民店,銷售的七匹狼男士全棉橫條時尚內衣套,價簽標示原價每套169元,促銷價每套50.70元,經查實原價應為每套119元,標高了42%;該店銷售的三槍暖棉加厚型圓領長袖男內衣衫褲,價簽標示原價每套條99元,促銷價每套79.20元,經查實原價應為每套89.90元,標高了近一成。
有類似行為的還有:上海市家樂福聯(lián)洋店、哈爾濱市家樂福大直街店、沈陽市沃爾瑪中街店、南寧市沃爾瑪朝陽路分店等。
罪狀二:低價招徠高價結算
在上海市家樂福南翔店,銷售的弓箭球形茶壺,價簽標示每個36.80元,實際結算價每個49.00元;銷售的丁香吉祥茶壺,價簽標示每套36.90元,實際結算價每套66元;銷售的時尚衣架,價簽標示每排9.90元,實際結算價每排20.50元,價差翻了一番。
有類似行為的還有:昆明市家樂福世紀城店、武漢市漢福超市洪山廣場店、長沙市家樂福芙蓉廣場店、長沙市家樂福韶山路店、重慶市沃爾瑪北城天街店等。
罪狀三:不履行價格承諾
在昆明市家樂福白云店,銷售的老樹普洱茶,宣傳海報標價為每盒60元,實際結算價為每盒120元。在上海市家樂福張江店,銷售的開心果,廣告宣傳每斤43.98元,實際結算價每斤45.88元;銷售的碧根果,廣告宣傳每斤44.88元,實際結算價為每斤60.80元。
有類似行為的還有:長沙市家樂福賀龍體育館店、哈爾濱市家樂福會展店等。
罪狀四:誤導性的價格標示
另外,家樂福部分城市的超市還存在誤導性的價格標示行為。
其中,昆明市家樂福世紀城店銷售特色魷魚絲,銷售價格為每袋138元,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示“13”,用小號字體標示“8.0”,誘導消費者誤認為銷售價格為每袋13.80元;銷售2000克火腿禮盒,銷售價格為每盒168元,價簽標示時用大號字體標示“16”,用小號字體標示“8.0”,誘導消費者誤認為銷售價格為每盒16.80元。